國際貿易大會考暨貿易經營師試務中心

個人資料提供聲明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請詳細閱讀國際貿易大會考暨貿易經營師試務中心(以下簡稱試務中心)依個資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所為以下「考生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1. 機構名稱:國際貿易大會考暨貿易經營師試務中心
2. 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
  試務中心取得您的個人資料,係基於辦理「國際貿易大會考暨貿易經營師」考試相關試務、提供准考證、考試成績、頒發合格證書、考生資料管理、服務推廣等,或經考生同意之目的。
3. 個人資料之蒐集方式:透過考生個別或團體網路報名而取得考生個人資料。
4. 個人資料之類別:
  (1) 考生基本資料: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出生日期、性別、電子郵件信箱、通訊地址、緊急聯絡人電話、行動電話、住家電話號碼、公司電話號碼、在學考生就讀學校紀錄、在職考生職業類別與公司名稱等。
  (2) 團報承辦人基本資料:
    姓名、國民身分證或居留證或護照號碼、電子郵遞地址、通訊地址、電話號碼、服務單位等。
  (3) 申請特殊應考服務:
    除上開基本資料外,另加上申請特殊服務之考生(身心障礙考生、突發傷病考生等)所需健康紀錄及應考人紀錄。
5. 個人資料處理及利用:
  (1)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除法令另有規定辦理考試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試務中心以前述2蒐集目的完成所需期間為利用期間。
  (2)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台灣地區或經考生授權處理、利用之地區。
  (3)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除試務中心外,尚包括各考區考場學校。申請特殊服務考生之健康紀錄及應考人資料僅供試務中心決議應考服務之依據,不作為其他用途。
  (4)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試務中心之試務作業、准考證、考試成績、合格證書、相關資訊之發送通知與服務推廣,基於試務公信的必要揭露與其他有助上開蒐集目的完成之必要方式。
6. 考生如未提供真實且正確完整之個人資料,將導致無法進行考試報名、緊急事件無法聯繫、合格證書無法送達等,而影響考生權益,概由本人自行承擔。
7. 考生可依個資法,就您的個人資料向試務中心申請:(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及利用(5)請求刪除。如有以上需求,可電洽:(02)2523-9720張翔菁專員。
8. 考生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考生將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試務中心辦理更正。
9. 試務中心得依法令規定或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所為之要求,將個人資料或相關資料提供予相關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
10. 除法令另有規定或主管機關另有要求外,若考生向試務中心提出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請求刪除個人資料之請求,而妨礙試務中心執行職務或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導致試務中心違背法令或主管機關之要求時,試務中心得繼續蒐集、處理、利用或保留個人資料。
11. 試務中心保留不定時修改本網站個人資料蒐集聲明的權利。
12. 本聲明如有未盡事宜,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或其他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