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日)「第17屆國際貿易大會考」如期舉辦,請考生詳閱「新冠肺炎」防疫措施,以免影響權益(111.5.24)

「國際貿易大會考」配合政府「新冠肺炎」防疫措施 請考生務必配合,以免影響權益
1. 考生必須全程配戴口罩應試,違者本次考試不予計分,請考生自備口罩。
監試人員核對身分時,得請考生配合暫時取下口罩至可辨識程度接受查驗。
2. 考生可配戴防護裝備如面罩、護目鏡等應試。
3. 如屬防疫規定所訂管制對象者,(如確診且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防疫等被限制外出管制期間之考生,請勿前往考場應試,可憑「居家隔離通知書」、「旅客入境健康聲明暨居家檢疫通知書」等文件申請退費。
4. 有發燒、呼吸道症狀的考生,請勿前往考場應試,可檢附醫師證明辦理撤銷報名事宜。
5. 考場(校門口)僅開放考生入場,每位考生須測量額溫及手部酒精消毒才能入場,額溫≧37.5℃或耳溫≧38℃以上考生禁止入場。
6. 請考生提前抵達考場,完成防疫程序,以免影響應試權益。
7. 為避免群聚,考場不開放陪考,如應考人因身心障礙、重大傷病或突發傷病,親友可於考試前申請1人陪考,陪考人員仍應遵守各項防疫規定(如:戴口罩、量體溫、清毒、繳交當日健康聲明書供查驗等),始得進入考場。
8. 退費申請辦法:
(1) 測驗當天因發燒等症狀,經醫生確診並檢附證明(14日內就診證明),於考試日期起30日內申請全額退費。
(2) 測驗當天屬被限制外出管制期間之考生,於考試日期起30日內持相關證明文件申請全額退費:
A. 醫療院所診斷證明
B. 居家隔離通知書、居家檢疫通知書等
C. 屬「居隔0天+自主防疫7 天,或居隔3天+自主防疫4天)」之自主防疫者:持同住親友確診證明文件

※特別提醒:
考試當天屬被限制外出管制期間之考生,請勿前往考場應試,違者衛生局將依「傳染病防治法」處分,請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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